郑桃林律师
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判令原、被告离婚,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,事实和理由: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10月通过网络认识后自由恋爱,双方经过短暂相处后于2009年1月13日在安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提出诉讼请求:1判令原、被告离婚,2原告承担诉讼费用,事实和理由:原、被告于2003年认识后自由恋爱,2004年,约好往香港见被告父母,被告称他父母生病了,无法见面,原告认为被... 查看详情 >>
李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,判决准予李某与刘某离婚,2、判决婚生子由李某抚养,刘某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到18周岁止,3、诉讼费由刘某承担。事实和理由:李某与刘某为同事关系,201... 查看详情 >>
原、被告相识于网络,双方于2019年12月25日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政局登记结婚。2022年5月10日生育一女,取名胡XX2,女儿出生后一直由原告抚养,外公外婆也帮忙照看,与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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